圖為1988年,鄧小平會見來訪的美國大通·曼哈頓銀行國際咨詢委員會代表團。
鄧小平多次提出要大膽利用外資。他認為,利用外資的規模可以大一些,對於我們這樣的社會主義大國,完全有能力吸收幾百億、上千億外資。我們既要利用間接投資,也歡迎外國人直接投資。要引進外資,就必須為外商創造比較好的條件。鄧小平指出:“很簡單的道理,讓人家來投資,不賺錢是不行的。費用太高了,就賺不了錢,這方面不下決心不行。”根據鄧小平的這一重要意見,1986年,全國人大、國務院作出22條相關規定,為外商投資提供進一步的優惠條件。此后,外商投資熱情日益高漲,投資規模不斷擴大。
引進國外人才,利用國外智力資源,是鄧小平的又一重要設想。1983年7月8日,鄧小平向幾位中央負責同志提出:“要利用外國智力,請一些外國人來參加我們的重點建設以及各方面的建設。“不要怕請外國人多花幾個錢,他們長期來也好,短期來也好,專門為一個項目來也好。請來之后,應該很好地發揮他們的作用。”根據他的建議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作出關於